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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 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2026年04月06日 09:17:42      来源:可睦电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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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酱。
本标准不适用于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术语和定义
酿造酱
以谷物和(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制成的半固态的调味品,如面酱、黄酱、蚕豆酱等。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谷物、豆类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氨基酸态氮/(g/100g) ≥ 0.3 GB/T 5009.40
GB/T 5009.40-2003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的"氨基酸态氮"部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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