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功率因素低的危害,用户八步提高功率因数
2026年02月25日 0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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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标准对电力用户的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3.6.4条规定,变电所计量点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具体还要看当地电力部门的要求。
电力用户功率因数过低会对电力系统和用户自身造成多重危害,并可能引发经济处罚。
1、用户功率因数低主要危害①增加电能损耗:功率因数(cosφ)降低时,系统需输送更大电流以维持相同有功功率,导致线路焦耳损耗(ΔP = I²R)显著增加,造成能源浪费。②降低设备利用率:变压器容量由视在功率(S = P/cosφ)决定。当cosφ降低时,设备有功输出能力受限,无法充分利用额定容量。③引发电压下降:无功功率(Q)增大会直接导致线路终端电压下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严重时可能造成电压波动,恶化供电质量。④增加运营成本:电力部门对功率因数低于标准的用户收取额外电费(力调电费),直接提高用电成本。
2、处罚机制(力调电费制度)电力部门有相关规定。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以后又有相关新规定,对低于功率因数基准值的用户,处于一定比例的罚款,具体要看各地的规定。罚款基于用户当月总电费按比例计算(不含基本电费)。
案例:山东某充电站因功率因数0.82,单月被罚超2700元。

3、提高功率因素措施①加装装置:如并联电容器、静止无功发生器(SVG),动态补偿无功功率;②优化设备运行:避免电动机轻载或空载运行,选用高效能变压器;③定期监测调整:实时监控功率因数,确保稳定在规定值之上以获取电费奖励。④电动机的负荷率不宜太低,通常应达到0.85-0.90,避免“大马拉小车”的情况。
⑤负荷变化很大的机械设施(如未设高位水箱的高层建筑加压水泵)的传动电动机,宜采用多台或变频调速电动机。
⑥配电线路宜采用多芯电缆、导线穿管和封闭式母线槽,使各相导体及N导体、PE导体在同一电缆或套管内,以降低电抗值。
⑦按实际需要,在设备端或配电装置处装设无功补偿设备。
⑧降低高次谐波含量,力求选择低谐波设备和照明产品。
作者:李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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