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蓄电池放电仪主要监测的是蓄电池的容量、电压与电流等情况。 蓄电池的容量是指它的蓄电能力。它是以充足了电的蓄电池,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的电量。 在标准YD/T799-2002规定2V、6V、12V密封蓄电池的额定容量均为标准温度下(25℃)10小时放电率(I=0.1C10A)的容量。该标准明确指出6V、12V蓄电池的容量以10h放电率为基准。 蓄电池的额定容量是电池规定在在25℃环境温度下,以10小时率电流放电,应该放出限度的电量(Ah)。 1、放电率。 放电率是针对蓄电池放电电流大小,分为时间率和电流率。 放电时间率指在一定放电条件下,放电至放电终了电压的时间长短。依据IEC标准,放电时间率有20,10,5,3,1,0.5小时率及分钟率,分别表示为:20Hr,10Hr,5Hr,3Hr,2Hr,1Hr,0.5Hr 等。 2、放电终止电压。 蓄电池以一定的放电率在25℃环境温度下放电至能再反复充电使用的电压称为放电终了电压。大多数固定型电池规定以10Hr放电时(25℃)终止电压为1.8V/只。终止电压值视放电速率和需要而定。 目前我们所见的蓄电池容量通常用10小时放电率计算。测试蓄电池合格的标准为:标准温度下(25℃),蓄电池以0.1C的电流放电,放10个小时后,电池电压还高于0.9U终止电压,则说明这节蓄电池合格。标准温度下(25℃),放电电流定为I10(标称容量的10%),放电终止电压定为90%U(标称电压的90%),开始放电,如果10个小时后蓄电池未达到终止电压,说明蓄电池容量为99%,如果放到5小时就达到终止电压,说明容量只有50%,以此类推!如蓄电池型号为2V 300AH 10HR 1.8V/CELL则放电电流为30A 终止电压为1.8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