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定额。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定额,应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的要求而定。用水量定额一般有单位产值耗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和单位设备每日用水量等计算方法。生产用水量通常由企业的工艺部门提供。在缺乏资料时,可参照同类企业用水量定额。
(2) 工业企业的职工生活用水量和沐浴用水量定额。职工生活用水量和沐浴用水量定额,是指每一名职工每班的生活用水量和沐浴用水量,其用水量可参照城市用水定额。职工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车间可采用25L/ (人•班)。职工的沐浴用水量,可见表2-3确定,沐浴延续时间为下班后lh。
表2-3 企业内工作人员沐浴用水量
分级 | 车间卫生特征 | 用水量 [L(人·班)] | ||
有毒物质 | 生产性粉尘 | 其他 | ||
1 | 极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剧毒物质(如有机磷、、等) | 处理传染性材料、动物原料(如皮、毛) | 60 | |
2 | 易经皮肤吸收,或有恶臭的物质,或高毒物质(如丙烯腈、吡啶、等 | 严重污染全身或对皮肤有刺激的粉尘(如炭黑、等) | 高温作业,井下作业 | 60 |
3 | 其他毒物 | 一般粉尘(如棉尘) | 重作业 | 40 |
4 | 不接触有毒物质及粉尘,不污染或轻度污染身体(如仪表、机械加工、金属冷加工等)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