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全球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紧急公共广播系统规范

2025年02月21日 08:55:05      来源:深圳市欧博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22

分享:

  1、有关连接器的防火性应符合IEC60268-11或IEC60268-12的有关规定。
  2、具有24V或220V应急备用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时间不大于1s.;应急备用电源至少能支持15分钟的紧急广播。如果电池被当作备用电源使用,它们应配有自动充电装置。
  3、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用功率放大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其所驱动的所有扬声器功率总和的1.5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用功率放大器的功率总容量,必须满足所有广播分区同时发布紧急广播的要求,而不是只满足若干个相邻分区的要求。
  4、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应具有的优先权。系统应能在操作者将系统置于紧急状态下或接到来自火警和其他警报系统信号的3秒内向警报区播放警示信号或警报语音文件,而不论相关警报区当前处于何种状态(包括关闭和休眠)。
  5、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的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系统允许的音量。
  6、当所有广播服务区需要同时手动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时,应能一键到位(只须操作一个键/按钮/开关,就能进入紧急广播状态)。
  7、有火灾隐患的广播区扬声器及布线应是阻燃的。
  8、有水火灾害隐患的广播区,其广播扬声器应通过6级以上的防水认证,以便在短期喷淋的条件下(如自动喷淋系统启动)仍能工作。
  9、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广播用的单个扬声器(或音柱)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
  10、走道、大厅、餐厅等公众场所,扬声器的配置,应能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
  11、单个功放失效不应导致整个深圳公共广播。否则应配置主/备功放和相应的自动切换设备。
  12、单个扬声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否则应能及时发现。
  13、系统应在主电源或备用电源接通10秒内可以进行广播。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全球贸易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全球贸易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