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全球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教您这样办环评

2022年09月15日 13:22:52      来源:新乡市海特滤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56

分享:

有关环评:
一、环评文件编制如何分类?
建设单位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公告 2015年第17号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云环发〔2015〕66号文附件)》及《昆明市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昆环保通〔2017〕345号文附件)规定,报与之对应的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
2.昆明市辖区各县(市)区负责审批国家环保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昆明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如何进行备案?
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部令第41号)规定办理。建设单位到昆明市网站《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全球贸易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全球贸易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