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河大米产品特点
梧桐河大米外在感官
梧桐河大米颗粒饱满均匀,自然鲜亮、色泽晶莹,表皮黄色,脱皮后呈白色,质地松软,口感醇厚绵软,有嚼劲,富含多种人体所需营养及微量元素。
[2] [4] 梧桐河大米
梧桐河大米内在品质
梧桐河大米含蛋白质、糖类、钙、磷、铁、葡萄糖、果糖、1、2等,其中:直链淀粉大于15%,胶稠度大于66毫米,蛋白质≥6,食味品质大于80。[2]
梧桐河大米产地环境
梧桐河大米土壤地貌
黑龙江省汤原县梧桐河农场土壤可分五大类:草甸土1.6公万顷,沼泽土1000多公顷,棕壤土5000多公顷,水稻土3000多公顷,白浆土近1万公顷。土壤pH值在6.0—6.5之间。土壤肥力状1况中等。有机质含量3.5—4.0%之间。[2]
梧桐河大米水文情况
梧桐河农场境内主要有梧桐河、松花江、嘟噜河、鹤立河。还有小型水库1座。梧桐河水发源于小兴安岭南麓,流经梧桐河农场13.5厘米,全年流量8.3亿立方米,沿途无污染,水质清澈、纯净、水温高,是理想的农业生产用水。[2]
梧桐河大米气候情况
梧桐河农场四季分明,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雨,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多雪,气候干燥。气候平均积温在2520℃,无霜期111天至142天,80%保证率在120天至130天,气温35.6℃,气温-41.2℃。年平均降雨量554毫米左右,集中降雨量一般在夏季6—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从降雨量来看,有明显的干季与湿季之分,是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的主要特征之一。年平均日照时数2500小时,太阳辐射年总量136.7千卡/平方厘米。全年盛行西北风和南风,年平均风速为4.3米/秒。初霜平均在10月中旬,终霜平均在4月上旬,平均无霜期132天。梧桐河农场作物生长季节日照充沛,雨量适中,热量条件可满足水稻生长。
[2] 梧桐河大米
梧桐河大米历史渊源
梧桐河农场是三面环水的沼泽地,耕地绝大部分的草碳土是理想的水稻种植土壤。农场水稻种植经历了三个阶段。
阶段:20世纪20年代初,朝鲜族因发现本地土质肥沃,地势平坦,适于种植水稻,便开始小规模种植水稻。
抗战前期日本开拓团又在此种植水稻,在朝鲜人开荒的基础上,兴修水利,扩大种植面积,并成立水稻公司。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农场建场后开始大规模的种植水稻,并且培育出了自己的品种梧农七一,合江19,水稻种植逐步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由于*的自然条件,梧桐河生产的大米以口味芳香闻名,梧桐河被誉为三江平原的“鱼米之乡”。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场实行水稻大开发,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大力推广水稻寒地栽培技术,使水稻产量由建场初期的100斤/亩达到1280斤/亩,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进入21世纪,梧桐河农场提出“引自然水、施农家肥、种有机稻、产优质米”的发展思路,力争把梧桐河水稻产业做大做强。[5]
梧桐河大米生产情况
2011年,梧桐河大米生产面积1.04万公顷,年产量8万余吨。[2]
2014年,梧桐河农场水稻种植面积23.54万亩,水稻年产量近16万吨。[4]
梧桐河大米产品荣誉
2011年0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对“梧桐河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1-2] 梧桐河大米
梧桐河大米地理标志
梧桐河大米地域保护范围
梧桐河大米产于黑龙江省梧桐河农场。梧桐河农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地理坐标130°31′—131°59′,北纬47°12′—47°20′,东西长32厘米,南北长12厘米。农场地形的总趋势是自西向东倾斜,岗坡地占10%,漫岗地占15%。农场为沉降的三江平原,海拔70—75米,地面坡角1/5000,地势低平。低洼处常年积水形成湿地、沼泽地。场址东至嘟噜河,与普阳农场接壤,南至松花江北岸,西与新华农场毗邻,土地面积32067公顷,其中耕地12327公顷,林地1122公顷,牧地草原1978公顷,水面3928公顷。[2]
梧桐河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梧桐河大米产地环境质量必须符合NY5116—2002的要求。
梧桐河大米(4张)
(2)品种选择:梧桐河大米选用经审订推广的,生育期适宜的,抗逆性强的高产品种,主要选用空育131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梧桐河大米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梧桐河大米生产操作规则》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要符合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标准,GB4285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标准。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梧桐河大米人工和机械收获在穗黄、叶落时,成熟度达到85—90%时进行;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运输、单独脱粒、单独贮藏、单独加工、单独包装,防止与普通大米混杂。收割时,割茬要低,一般距地面5—5厘米,损失率小于1%。割后晒5—7天,要及时打场脱粒。脱粒后,进行扬场或机械清选。要求统一分级过筛,清除杂质和瘪稻,达到粒度均一,破碎率小于2%,杂质小于1%,虫蚀率小于1%。清选后籽粒晾晒数日,以隆低含水量,含水量小于12.5%。
(5)生产记录要求,梧桐河大米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档,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2]
梧桐河大米专用标志使用
梧桐河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的梧桐河大米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生产经营的梧桐河大米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并且经营者具有梧桐河大米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梧桐河大米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加贴标志要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仿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