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GA 621-2006)》的第5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为了规范和促进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增强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的防护能力,保障消防员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部战训处、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俐、牛跃光、张剑明、魏捍东、王治安、赵勤、王泽、薛林、马皎皎、殷海波、李瑜璋、周凯。